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重大战略部署,响应国家有关部门对“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各项安排,
研讨会集中学习了CNAS-CC01《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CNAS-CC15《管理体系审核时间(QMS、EMS、OHSMS)》、CNAS2009年新修订的CNAS-EC-017 《认证机构认可风险分级管理办法》以及中心发布的《认证申请、审核安排及认证评定等有关要求(试行)》、《审核案卷质量评价规则(试行)等相关文件。与会同志对认证风险控制等问题进行了热烈、深入的讨论。
俞扬生副董事长提出,作为一名称职的审核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认证风险加以规避和控制:
第一、应树立风险防范意识,要认识到审核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认证不仅是对组织管理体系的评价;对认证机构和从业人员而言,认证更是一种社会责任;对公众而言,认证则意味着一种保证、一种承诺。
第二、要树立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严格执行认证认可准则,防止由于审核工作不严谨而造成的审核风险。
第三、要注重专业知识学习,避免由于自身能力不足而带来的认证风险。
第四、要善于总结审核经验,识别审核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并加以防范。
俞扬生副董事长特别强调,审核员在现场实施审核时,要着重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要了解受审核方的基本信息,核对认证范围。审核组长应仔细查看认证申请材料;固定场所之外的过程与活动发生的位置等;有无申请范围内产品停产;申请认证的范围是否在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内;有无将应包含在管理体系范围内的过程从认证范围中剔除;复审换证时管理体系变更的情况等。如果涉及多个产品、多个子公司、多个场所时,对审核范围的界定应特别慎重,要充分考虑受审核方的管理权限、活动与场所,描述应全面、准确。
二是要了解受审核方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受审核方提供经营执业资格文件及法规符合性证明材料;对涉及食品、卫生、安全等公众关注度较高的行业,应要求其提供当年度的第三方产品检测报告、行业抽查报告等。
三是要了解受审核方当前生产和(或)服务的状况,相同性质的场所(如生产线)职能、产品等分布情况。对工程建设行业,需提供当年工程项目清单及进度报表,以便合理安排抽样计划,减少抽样风险。
四是要了解受审核方管理体系运行时间是否充分,包括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能否为审核提供充分的运行证据。
五是要了解受审核方关键过程、环境因素、危险源等的状况。
通过本次研讨会,与会同志普遍感到收获很大、受益匪浅,大家一致认为:只有按照上述基本要求开展工作,才能判定认证风险的大小及风险所在,才能提高现场审核结论的准确性,从而从源头上达到规避认证风险的目的。
(综合部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