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HACCP认证证书转换相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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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国家认监委2011年第35号公告公布了《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以下简称“HACCP认证实施规则”)及《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依据与认证范围(第一批)》,随后又于2012131公布了《关于〈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发布实施相关问题的通知》。国家认监委将统一我国HACCP认证依据标准及认证要求,明确了具体实施及转换的相关要求。所有获得原北京大陆航星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XQC”)HACCP认证证书的企业须按以上文件要求,实施认证依据及认证证书的转换。希望各 HACCP认证获证企业理解国家认证政策变化,积极按新的政策要求,实施本企业管理体系文件的修改及管理体系要求的变更,配合HXQC完成HACCP认证转换工作。具体转换工作安排如下:

一、HACCP认证依据

HACCP认证依据将变更为:GB/T 27341《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食品生产企业通用要求》及GB 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注:当需要时,可在上述认证依据基础上,增加符合《认证技术规范管理办法》规定的技术规范,作为认证审核补充依据。

二、适用于认证证书转换的HACCP认证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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