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复核整理HXQC审核人员档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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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各部门、分中心(筹)、办事处,各专(兼)职审核员:

为规范中心审核人员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效率,确保审核人员管理符合认可规范及中心相关规定的要求和保证认证审核工作的有效性,并逐步实现审核人员档案由“文本档案”向“电子档案”管理模式的转化,中心决定由研究与资源部负责组织开展“复核整理HXQC审核人员档案”的工作。

本次档案整理工作的程序是:先由审核人员按照规定要求进行自查,后由研究与资源部组织相关人员对自查结果进行确认。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请各位审核员依据在中心已备案的档案材料的相关信息认真填写《HXQC审核人员填报表格》(附件1);

2、填写附件1时请参照《 HXQC审核人员基础信息库 》(附件2);

3、当数据库中的个人基本信息与审核人员的现况不相符时,请您在附件1中用红色字体标出,以方便研究与资源部及时更正;

4、审核人员请参照《专业能力评定基本要求》(附件3)自评专业代码。若发现中心评定的专业代码与审核人员自评的专业代码不一致时,请填写《专业代码确认表》(附件4),并及时与研究与资源部沟通,审核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原评定结果;

5、审核人员需提交的各类资质证明材料请提供扫描件。具体要求见《档案整理要求》(附件5);

6、请各位审核人员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将整理完毕的全部档案资料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反馈给研究与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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