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部门、分中心(筹)、办事处、相关审核员:
2007年9月12日,CNAS以认可委(秘) (2007)136 号文发出了《关于对认证质量进行拉网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认证机构在2007年9月20日至11月20日期间进行一次对认证质量的拉网式检查,并于2007年11月20日前把检查结果及采取的处置措施报CNAS认证机构处。国家认监委9月26日也发出了同样内容的通知,要求将此次检查的结果于2007年11月20日同时上报国家认监委。根据《通知》要求,并在上半年自查自纠和通过对获证组织进行风险分析的基础上,中心对本次拉网检查作出如下安排:
一、牵头部门
本次检查由认证审定部负责牵头,包括检查的策划与组织实施,发现问题的处置与纠正措施的制定,检查结果的汇总与分析等,综合部负责把检查结果上报CNAS认证机构处。
二、检查范围与内容
1.鉴于今年上半年中心已经对2007年2月份以前的获证组织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自纠,本次检查的范围重点是2007年3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的获证组织。对2007年2月份以前的获证组织,本次主要是进一步落实自查自纠时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2.对2007年3月1日以后获证的组织,重点检查食品、儿童玩具、家用电器、汽车配件、低压电器、电线电缆、劳动防护用品、燃气器具、建筑材料、人造板、扣件等获证组织的认证质量。
3.本次检查的重点内容是获证组织的产品质量,和中心认证工作的公正性、规范性,以及中心内部管理的有效性。
4. 对中心已发布的《关于上报出口产品被召回情况的紧急通知》的要求,请各单位按规定的内容和时间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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