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定于2008年12月5日至7日搬迁至新办公地点。因为搬迁工作,认可中心/认可委员会秘书处各项业务工作自12月4日起停止办理,12月8日恢复。
另外,自12月8日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启用新电话号码,原号码全部停用。认可中心/认可委员会秘书处各处室变更后的部分电话详见附件。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
二OO八年十二月三日 上一篇: 关于修订《认证机构实施依据国家标准GB/T22000和专项技术要求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转换说明》(CNAS-EC-019)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举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审员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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