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陆航星质量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北京大陆航星质量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XQC)技术委员会的权威性,开展工作时有据可依,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HXQC技术委员会应贯彻HXQC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循“创新、跟踪、引进、吸收、转化、提高”的工作方针,践行“严谨、高效;整合、创新;道德、责任;团结、互助;忠诚、和谐”的企业文化,为增强HXQC自主创新能力和使HXQC的认证活动达到标准化、国际化水平,使HXQC“成为社会尊重和信任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国际同行有影响力的组织”而奋斗。
第二章 组织
第三条 技术委员会委员可选自HXQC内部或外部推荐或自荐的认证认可行业技术专家,由HXQC董事会聘任,每届技术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后可以连任。
第四条 技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HXQC董事会提名。主任委员人选须经技术委员会全体委员会审议通过。必要时,可根据工作需要设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副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提名,HXQC董事会批准。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工作。
依据实际技术工作的需要,技术委员会可成立若干专业技术小组开展专项技术研究,专业技术小组组长由主任委员指定。
第五条 技术委员会下设全国各区域技术委员会分委会,分委会委员为HXQC各分支机构推荐或自荐的认证人员,由HXQC董事会聘任,每届分委会会委员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后可以连任。各区域分委会各设主任委员1名,由HXQC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HXQC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技术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由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HXQC董事会批准。各区域分委会各设秘书1名,由秘书长提名,HXQC主任委员批准。
第七条 技术委员会及分委会委员任职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认证的方针和政策,了解认证行业法律法规。
(二)熟悉本人所涉及的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和安全风险意识。
(三)有一定的专业管理经验和技术研究能力,具有良好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四)熟悉QMS、EMS、OHSMS、FSMS、ISMS等相关的认证标准和认证审核程序;具备审核员资格并从事认证工作5年以上(包括超龄审核员),若专业技术水平卓越可适当降低本条要求。
(五)任职期间,能按要求参加技术委员会或分委会的相关活动,执行技术委员会或分委会的决议。
第三章 职责与权限
第八条 技术委员会的职责
(一)跟踪国内外认证标准的最新发展和国家认证认可的最新领域。
(二)吸收、转化最新认证标准,组织专题技术研讨,依据实际需要,适时提出该领域的审核指导文件。
(三)对HXQC认证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组织研讨并提供结论性意见。根据工作的需要,可组织专题小组进行有关认证技术的研究,必要时形成指导性文件。
(四)负责对客户及其他相关方在技术方面提出的申/投诉进行调查,及时提出HXQC的调查结论。
(五)协助HXQC有关职能部门对审核人员、认证管理人员提供技术培训。
(六)新项目、新技术、新方法等课题研究,为HXQC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七)积极参与国标、行标或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以及政府部门、认证行业相关管理部门的科研项目;
(八)参与案卷评定工作;
(九)按技术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有效开展工作。
(十)HXQC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技术委员会分委会的职责:
(一)跟踪国内外认证标准的最新发展和国家认证认可的最新领域;
(二)吸收、转化最新认证要求,组织专题技术研讨、提升认证人员能力;
(三)结合认证审核要求及时搜集本专业的最新发展信息,为HXQC提供技术支持;
(四)对HXQC认证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组织研讨并提供结论性意见;
(五)负责对分公司、办事处所属客户及其他相关方在技术方面提出的申/投诉进行调查,及时提出调查结论;
(六)协助HXQC对分公司、办事处审核人员、认证管理人员提供技术培训;
(七)参与案卷评定工作;
(八)HXQC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一) 组织、领导技术委员会的全面工作。
(二) 组织编制技术委员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 组织召开技术委员会会议。
(四) 组织编制技术委员会工作报告,并向HXQC领导和技术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
(五)完成HXQC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 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职责
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工作,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受主任委员委托,可牵头负责协调跨分管范围的工作或其他专项任务,可代表技术委员会进行外事活动。
第十二条 技术委员会专业技术小组组长的职责
(一)按技术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和分工有效开展专题研究,并提出研究结果。
(二)结合实际,制定本专业领域的年度或中长期研究方向,并向技术委员会提出书面研究计划或建议。
(三)在本专业领域开展技术培训工作。
(四)确保在本专业领域论文或专著的发布或出版。
(五)完成HXQC及技术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 技术委员会分委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一) 组织、领导分委会的全面工作。
(二) 组织编制分委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 组织召开分委会会议。
(四) 组织编制分委会工作报告,并向HXQC领导和技术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
(五)完成HXQC及技术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条 技术委员会/分委会委员的职责
(一)按技术委员会/分委会的工作计划和分工有效开展工作。
(二)按时参加技术委员会/分委会的活动,执行技术委员会/分委会的决议。
(三)结合认证审核要求及时搜集本专业的最新发展信息,为HXQC提供技术支持。
(四)签署并执行HXQC的保密协议。
(五)完成HXQC、技术委员会/分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 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职责
(一)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负责协助处理技术委员会及分委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秘书长:组织、领导秘书处的工作。在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的领导下,负责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分委会秘书:在秘书长和分委会主任委员双从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分委会的日常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六条当发生需由技术委员会和/或分委会审议的事项时,由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将会议通知送达至技术委员会和/或分委会委员。
第十七条 审议事项形成的决议至少应有全体技术委员会和/或分委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才能通过。
第十八条 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对会议进行记录,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报告并送达至各委员。
第十九条 技术委员会/分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会(可与公司年会结合进行),由主任委员负责总结工作,通报计划执行情况和部署有关工作,研究布置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当内/外部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主任委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增加技术委员会/分委会的会议频次。
第二十条 技术委员会专业技术小组组长在主任委员领导下开展工作。专业技术小组按制定的专业课题计划开展工作。
第五章 报告
第二十一条 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在HXQC最高管理层领导下开展工作。
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每年向技术委员会全体委员和HXQC最高管理层报告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应涉及技术委员会职责和自身职责履行的各方面。
第二十二条 技术委员会专业技术小组组长在主任委员领导下开展工作。
技术委员会专业技术小组组长每年向技术委员会全体委员和主任委员报告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应涉及技术委员会专业技术小组组长职责履行的各方面。
第六章 委员资格终止
第二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经过技术委员会/分委会主任委员提议,HXQC董事会批准,终止委员资格:
(一)严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严重违反CNCA、CNAS、CCAA、JAS-ANZ、UKAS和HXQC有关规定的。
(二)无故不参加技术委员会/分委会规定的会议、技术研讨、培训,年度累积三次以上的。
(三)在处理有关技术方面的申/投诉时,出现重大责任失误的。
(四)拒不履行委员义务,不执行技术委员会/分委会决议的。
(五)离开HXQC或自我申明退出技术委员会/分委会的。
(六)出现其他需终止委员资格情况的。
第七章 激励机制
第二十四条 对技术委员会/分委会委员的激励机制依据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遵循按“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激励机制的具体内容按《HXQC综合管理规则》和《HXQC审核人员奖励与处罚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时,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技术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经HXQC董事会批准后实施。